場地租借
1. 開放空間
對 象 |
台北市市民
各公司機關行號 |
開放時段 |
週二至週日,上午九時至下午十七時,週一暨國定假日休館,如需週一租借場地,請於七天前預約。 |
場 地 費 |
婚紗照拍攝每次1000元。
商業用拍攝每小時1000元。時間未滿一小時,或逾20分鐘後,以一小時計。商業攝影或戲劇拍攝整天則優惠6000元(共計6小時,超過6小時以整天計)。 |
聯絡電話 |
(02)2861-3003 # 16 |
取消預約 |
變更參觀日期者請於五天前通知本館。 |
租借規則 |
‧請於拍攝前一週提出申請。
‧申請時請附負責人姓名與聯絡方式。
‧獲准租借場地者,不得將承租權轉讓他人。
‧申請時請附活動計劃書與流程表,活動負責人姓名與聯絡方式
‧如須本館視聽設備,請事先聲明登記。
‧展覽場地因文物保存關係,恕不租借。 |
2. 閱讀研討室場地租借
本館閱讀研討室,設有白板、電動螢幕、單槍投影機、幻燈機、電視、錄音機、 DVD及麥克風等設備,適用於26人內之活動,歡迎租用。
租借預約 |
欲租借「閱讀研討室」場地使用,請七天前提出申請。 |
開放時段 |
週二至週日,上午九時至十二時;下午二時至五時;晚上六時至九時。週一暨國定假日休館,不開放場地借用。如需租借週一時段,請提前七天預約。 |
租借範圍 |
僅限「閱讀研討室」空間使用。 |
租借收費 |
‧每一時段(3小時)1000元。提供飲料。
‧餐點或點心費用,出示教職員證或學生證則以九折優惠。 |
租借規則 |
‧獲准租借場地者,不得將承租權轉讓他人。
‧申請時請附活動計劃書與流程表,以及活動負責人姓名與聯絡方式。
‧本館與東吳大學合辦之學術活動不予收費。
‧如須本館視聽設備,請事先聲明登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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場地申請
為使本館空間多元利用,本館訂定「戶外場地使用申請辦法」,歡迎民眾申請使用。申請活動應符合文化、藝術、人文、教育等宗旨,不得以營利為目的,且不得有危害公共安全、安寧之虞。
說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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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時間為週六或週日,上午十時至下午四時間。 |
| ‧ |
使用場地為中庭或露天攬景平台,必須為開放性使用,不得限制遊客出入。 |
| ‧ |
本館可提供擴音器材、桌椅等硬體設備。 |
| ‧ |
使用單位須預繳場地保證金貳仟元正,活動結束後經本館檢查場地無誤後即退還。 |
| ‧ |
活動結束後,申請單位應自行負責清潔、還原使用場地及器材。如有任何髒污、損毀或故障,本館有權依估計損害之費用要求使用單位負賠償責任,並自保證金中扣除,若保證金額不足支付復原費用者應補足差額。 |
| ‧ |
使用單位應自行負責秩序維持。 |
| ‧ |
活動如有收費、販售等商業行為,請事先告知本館;如未告知而有上列行為者,將沒收全額保證金。 |
| ‧ |
申請辦法:請填寫"林語堂故居場地租借表",傳真、郵寄或 e-mail 至本館,本館將儘速與您聯絡。洽詢電話:( 02 ) 2861-3003 轉 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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