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吳大學自94年起承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委託經營管理林語堂故居,並於同年始設「性平教育委員會」、「性別工作平等暨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定」、「性別平等教育及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實施辦法」及「性霸凌防治規定相關辦法」,有關性騷擾防治等相關案件,由東吳大學專門委員會處理列管與追蹤,林語堂故居館舍人員視同本校員工聘用,契約有效期間一體適用於林語堂故居全體人員。
相關規定
性別工作平等暨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定
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
東吳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
東吳大學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定